山西省住房和城乡新宝会厅 关于增强新宝会工程质料价格危害控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新宝会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由于多种因素影响,钢材等部分新宝会工程质料价格泛起大幅度上涨。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宁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治理步伐》(住房城乡新宝会部令16号)、国家标准《新宝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增强新宝会工程质料价格危害控制的指导意见》(晋建标字〔2018〕292号 )有关划定,现就增强新宝会工程质料价格危害控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危害意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在编审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投标、条约签订、工程结算等历程中,发承包双方应进一步增强危害意识,充分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对工程质量、宁静、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二、增强条约治理,完善危害控制内容。在签订施工条约时,应按《新宝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划定合理签订条约,在招标文件和条约中合理设置计价危害条款,明确约定主要质料危害规模、幅度及凌驾幅度后的调解步伐,对主要质料价格不得接纳无限危害、所有危害或类似语句划定计价中的危害内容及规模。
三、凭据实事求是、危害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配合应对危害。施工条约中约定了主要质料的规模、危害幅度和调解要领的,按条约的约定执行。条约中无危害约定、危害约定不明确或者因质料价格的波动过大,继续履行条约造成显失公正的,发承包双方应按实事求是、危害共担、合理分摊的原则实时签订增补协议。发承包双方应凭据工程实际商定调解步伐,或凭据《新宝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8章节有关划定调解。
四、密切关注建材价格异常变革,增强质料价格信息动态监测。各市住房城乡新宝会主管部分要高度重视质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危害,增强对市场价格走势的监测、预研、预警,动态调解宣布周期,提高宣布频次,实时宣布质料价格信息以及种种造价指标指数,正确引导建筑市场主体对建材价格的变革进行研判,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支撑。